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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取得青海师范大学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 .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3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5 .化学系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按时参加学生会会议,凡于一学期累积 5 次不参加学生会会议者,视自动退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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