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实验中心 实验安全管理 正文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9-09-06点击数:

一、危险物品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看管。

二、严格控制电源、火源,确实需要时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

三、管理人员必须明确放火责任区和岗位防火要求。

四、经常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危险物品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六、操作危险物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青海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伸段38号    邮编:810016   电话:0971-6307635

Copyright© 2019 青海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