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实验室所需要的仪器、药品,应在当年的经费划拨前一个月由实验员将计划交采购员汇总,经采购员和保管员核实,上报年度采购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报请系领导同意方可采购。
二、采购员应根据学校每年下达的经费额,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首先应保证当年的实验课教学
三、仪器、药品的采购和领用要严格建立验收、入库、进帐等手续。在现有仓库条件下,做到分类放置,便于领取。
四、兄弟院校和外系借用仪器、药品,需经系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五、具毒药品应入保险柜妥善保管,严格领用制度。按每次实验用量,凭各教研室主任签字的领用单,经系主任审批领取。多余的具毒溶液在实验结束后,由各教研室自行妥善处理。
六、各教研室由于实验内容变更,临时需用的仪器、药品,必须提前两周通知采购人员,并经主任同意,安排采购。
七、实验员、保管员每月应对自己负责的实验室、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期结束时应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假期值班制度。
八、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对损坏的仪器实验教师经维修后又能使用的,计入本人工作业绩,并予以物质奖励。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