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生源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
共招生2个专业,分别为化学和学科教学(化学)。
招生学科专业 |
招生计划 |
备注 |
化学-0703 |
28 |
|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
11 |
|
二、调剂要求
学校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
2.1 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学科专业报考要求。
2.2 化学化工学院接收调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学科层面的基本条件
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
基本条件 |
参考条件 |
0703化学 |
1.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 0703化学 2.其他 本科专业和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
(1)在本专业领域发表高质量论文,SCI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 (2)学科竞赛奖励,国家级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3)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资格证书,英语四六级证等国家级证书; (4)参加科研项目或者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045106 学科教学 (化学) |
1.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优先调剂;0451教育 2.其他 本科专业和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
(1)在本专业领域发表高质量论文,SCI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或教育类普通期刊收录; (2)学科竞赛奖励,国家级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3)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英语四六级证等国家级证书。 (4)参加科研/教研项目或者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三、调剂程序
3.1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调剂系统,使用报名时生成的考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填写调剂到我院的志愿。
3.2 我院按照化学和学科教学(化学)专业的调剂报考专业考生初试成绩,结合我院调剂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参考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名单。
3.3 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我院在官网公布(https://wlx.qhn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4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限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经学院与考生核实放弃的,学校将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3.5 学院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
3.6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并在“调剂系统”中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并确认。经学院与考生核实放弃的,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l化学专业:
复试时间:四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二楼4楼412会议室
l学科教学(化学)专业:
复试时间:四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二楼4楼412会议室
五、资格审核、复试、录取
5.1 资格审核
学院会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通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诚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不予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读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获得最后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五)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
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将被认定为材料审查不合格,我院将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5.2 复试
复试的主要内容、形式、分值、成绩评定等。
(一)复试内容
1. 外语水平测试。口试,主要测试学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2.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形式如下:按《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试题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小组成员设置专业题库,由考生现场抽取并作答。
3.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科阶段专业课程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逻辑能力、兴趣爱好等情况。
(二)成绩评定:
1.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复试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2. 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标准化成绩×0.6 +复试总评成绩×0.4(专业考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除以5得到标准化成绩;专业考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除以3得到标准化成绩)。
5.3 录取
(一)考生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在报考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内以总成绩排序,从初试和复试总成绩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如果招生指标有调整,招生录取工作按总成绩排序递补进行。
(四)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各专业拟录取通知。
六、咨询、监督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18697178613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七、其他
7.1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我校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纸质等其他方式的调剂意向。
7.2.我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0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7.3考生参加复试前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页查看相关通知,复试工作方案等,熟悉相关政策。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试题等相关资料复制、外泄(包括但不限于上传网络、提供给其他人或机构)等。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考生若逾期不参加复试,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4 本方案由化学化工学院解释。
八、未尽事宜
参照《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