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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化学化工学院人才招聘启事

作者:化学化工学院时间:2020-09-11点击数:

青海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人才招聘简章

 

一、学院概况

海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设立于1958年现有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青海师范大学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之一经过60年余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办学体系。学院现有教师40余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1人,讲师1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昆仑英才杰出人才1人,“昆仑英才”千人计划3人,省级优秀专家1人,省级骨干教师3人

 

学院拥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实验室面积4000平方米,已开工建设的实训工科大楼建成后,学院实验室面积将达8000余平方米。实验室现有各类大、中型仪器设备800余套/件,下设化工仿真实训实验室、化工原理实验室、无机化学实验室、分析化学实验室、物理化学实验室、仪器分析实验室、环境工程实验室、环境微生物实验室和综合实验室等。拥有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热重分析仪、荧光分析仪、紫外/可见光谱仪、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仪、扫描电镜、核磁、质谱仪、气-质联用仪、ICP-MS、XRD、XPS、PPMS等大型仪器,可为师生开展教学、科研、创新创业试验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二、招聘专业

化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或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特别优秀者可不受上述年龄条件限制。

三、相关待遇

1)省级层面

1.安家费82万元(省级40万,校级42万)。全职引进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直接认定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给予40万元一次性特殊经费支持。

2.保障住房(人才公寓)。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住房。

3.“家庭式”引才。享受“家庭式”人才引进政策,其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专业、能力、素质等符合引进单位实际岗位需要,在引进单位有空缺编制的前提下,可简化程序直接考核聘用。

4.从优保障子女入学。按照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的原则,从优保障子女入学。

5.落实编制。到我院工作的,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2)校级层面

1.发放安家费32万元,工科、海外优秀博士及特殊急需博士增加3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以项目资金形式安排)。

2.直接引进来校工作的,经专项考核合格,每年享受青海省高原补贴2万元,副高级职称以下的享受校内3年副高工资待遇。

3.提供博士单身公寓1间,可免费居住3年;不申请居住博士单身公寓在外租房者,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发放3年租房补贴。

4.来校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5.对在校服务每满3年,符合学校相关条件,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给予6万元奖励。

6.直接引进来校工作并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在青购买住房者,学校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7.符合《青海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直聘教授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享受校内正高工资待遇。

8.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采取“一人一议”政策,确定相关待遇。

四、联系方式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5213524

   箱:hxhgxy1958@163.com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青海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编:810016

 

(以上人才政策最终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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