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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通知】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研究生秘书时间:2025-03-25点击数:

青海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1.化学专业

复试时间2025年3 27日(周四)上午08:30

复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二楼4楼412会议室

 2.学科教学(化学)专业

复试时间2025年3 27日(周四)上午10:30。

复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二楼4楼412会议室

二、招生计划

共招生2个专业,分别为化学和学科教学(化学)。

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

备注

化学-0703

32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15







三、资格审查

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通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诚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规定,不予复试;不符合照顾条件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获得最后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5.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学院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生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的骑缝章在职证明和户籍证。

6. 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报考条件规定和复试要求确定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

 1.外语水平测试:口试,主要测试学生外语口头交流能力。

 2.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形式如下:

 按《青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试题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小组成员设置专业题库,由考生现场抽取并作答。

 3.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本科阶段专业课程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兴趣爱好等情况。

   五、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在报考专业所属级学科内按总成绩排序,从初试和复试总成绩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如果招生指标有调整,招生录取工作按总成绩排序递补进行。

4.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各专业拟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六、咨询、监督方式

考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 18697178613(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七、其他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页查看相关通知,复试工作方案等,熟悉相关政策。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试题等相关资料复制、外泄(包括但不限于上传网络、提供给其他人或机构)等。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考生若逾期不参加复试,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八、未尽事宜参照《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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