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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时间:2018-09-04点击数: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良好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是建设和谐、文明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营造安全、舒适、优美、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作风,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公寓的科学、规范、文明管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结合青海师范大学宿舍管理办法,根据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例会讨论通过,做出以下规定:

一.宿舍内禁止使用洗衣机、吹风机等大功率电器:尤其是多件电器同时使用时,可能存在电量负荷过大,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二.宿舍内原则上不可悬挂蚊帐或遮光布,可悬挂统一款式、同种颜色的蚊帐或遮光布,以不影响宿舍整体美观大方、整齐干净的原则;

三.禁止私藏管制刀具等违禁品;

四.按时出早操、上早自习、上课,早起早睡,形成健康的作息时间;

五.不得无故晚归、甚至夜不归宿。

校学工处及学院学生科、辅导员,班主任将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定期检查、抽查宿舍,凡违反上述规定被通报两次以上者,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宿舍全体成员相应处分。


附:青海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二十四条规定

附:青海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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